The Beginning
再次就业后,原来剩余的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月数会作废?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也就是说,根据之前累计缴费年限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后,之前的累计缴费时间都将清零,新的缴费年限按照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另行计算。前次失业中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予以保留,可以与按照再次失业时的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出来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本次累计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