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东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申请材料如下:
1、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调档函(因退休办理档案转出的,可提供接收部门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存档(经办)人员身份证件。
3、代办需要提供个人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注:受理条件为存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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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受理单位为东营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具体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东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事大厅及电话 | ||
区 划 |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大厅地址 | 电话 |
市本级 | 东营区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厅 | 6378605 |
东营区 | 黄河路与庐山路交叉口东南角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 | 8369360 |
河口区 | 河口区河聚路20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3661961 |
垦利区 | 垦利区广兴路民丰湖北岸政务服务大厅A区 | 2525782 |
广饶县 | 广饶县花宛路317号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区 ) | 6441490 |
利津县 | 利津县利二路50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 | 5625728 |
东营经济开发区 | 东营区府前大街59号开发区管委会b座东厅 | 8325231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万达海港城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8019755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