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2、已与注册地在浦东新区的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申请材料: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房准入资格申请表(A4)(表格中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需根据营业执照信息填写)。
2、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及原件。
3、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原件;本市户口本复印件(复印至空白页)及原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填报提示:居住证号码同身份证号码)。
4、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态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证明/单身承诺书)单身承诺书由本人承诺。
5、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出示原件)。
6、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证明。
7、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出示原件)。
8、如有未婚子女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未成年出生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子女户口页)。
9、单位整体租赁申请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其他情况以受理中心解释为准。
申请方式:
1、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可以登入http://select.pdgzf.com提出申请,集办理初审等工作。
2、初审合格后,由浦东新区住宅发展和保障中心核查住房状况并出具核查结果报告。通过审核后,由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出具浦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
3、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获得准入资格确认后登入http://select.pdgzf.com办理轮候、选房、签约相关手续。
4、单身申请人限申请一居室(递交材料之日男性年满24周岁、女性年满22周岁可申请一、二居室)
申请家庭可申请一居室、二居室或以上户型。
5、我司实行网上选房,获得准入的申请人在网上业务平台选取意向房源后可签约入住。
6、准入资格有效期:自获得资格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在线网站申请、申请接待电话:
报修热线:021-68389100
咨询热线:021-50591069(接听时间: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