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范围和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本人及其所在企业无欠缴社会保险费记录。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持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且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可以查询到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企业在职职工证书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补贴申领时发证时间超过12个月的,可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
注:根据鲁人社字【2020】189号文件,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受理证书上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二、申领时间
于证书批准日期12个月内申请,申请日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在职职工证书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补贴申领时发证时间超过12个月的,可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
三、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高级(三级)2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初级(五级)1000元。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三、申办入口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入口:点此直达(直接进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失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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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领程序
技能提升补贴实行即时申报、按月拨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人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领。
(一)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失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或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进行申请,申请日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审核
申请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于每月15日前通过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生成《技能提升补贴花名册》,对审核不通过的在“审验意见”栏注明不通过原因。
(三)公示
各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按月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技能提升补贴花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发放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发放表》,并将签章的《青岛市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申拨表》报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经审核同意后,由各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1.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2.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得超过3次,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登录注意
1.职工登录申请提示信息为“社会保险欠费”,请咨询单位,单位补齐欠费后,再行申请。
2.本人没有社保卡的,请先申请社保卡或补办社保卡再行申请。
3.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未开通的,请开通相关功能后再行申请。
4.社会保障卡号为9位编号,带字母的请大写输入。
5.政策咨询电话:地市区号+12333;技术支持电话:“0531-81919793”(此电话仅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