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垦利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垦利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下列人员:
1、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注: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投资企业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提报资料
1、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户口簿;
2、《垦利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经办窗口领取或经“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下载打印);
3、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业务系统内可查询的,不需提供);
4、就业困难人员分类证明材料原件:残疾证、低保证、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等(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无需提供);
5、在常住地登记(6个月以上)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原件。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补贴标准
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五、申报期限
自此通知下发之日起(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1月10日止。
六、申报地点、联系电话
胜坨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2064360
郝家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 2386788
永安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 2661371
黄河口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2978157
董集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 2083008
垦利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2526717
兴隆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2885927
附件:《垦利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