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新就业没房的打工人(包括大学生)都可以领取租房补贴。目前,东营市已出台了《关于做好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补贴工作的通知》。这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帮助新就业无房职工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的惠民举措。
1、领取对象:
1)新就业无房职工,指2021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首次就业(须全职在我市工作)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2)如果申请人未婚且未满28周岁,其父母在申请人工作地城区内有住房的,不视为无房。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均为不同城区。具体资格条件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结合实际确定。
2、补贴发放标准
1)大专(高职)及以下300元/月,本科35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博士研究生450元/月。以上学历均指全日制学历。新就业无房职工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发放补贴。
2)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在本单位提出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发放,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县区(市属开发区)之间变换工作的,发放期限进行累计。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3)已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安家补贴等财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以及住房保障政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