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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聊城医保全市通办业务事项通知 聊城医保局网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4 14:20:34
The Beginning

  聊城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全市通办通知如下:

  一、办理渠道:

  (一)聊城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二)“聊城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

  (三)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大厅

  二、“全市通办”业务事项

  对于“全市通办”服务事项,采取动态化、清单式管理。

  (一)即时办理事项(14项)

  1.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2.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3.单位参保登记;

  4.职工参保登记;

  5.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6.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7.单位医疗保险工资申报;

  8.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9.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申报核定;

  10.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11.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12.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13.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14.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二)非即时办理事项(8项)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2.参保职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认定;

  3.住院医疗费零星报销;

  4.门诊慢特病医疗费零星报销;

  5.生育医疗费支付;

  6.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7.生育津贴支付;

  8.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

  三、“全市通办”方式

  (一)聊城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登录“聊城市医疗保障局政务网站”--办事服务--登录聊城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选取服务事项进行网上办理。

  (二)“聊城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参保人员登录“聊城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选取服务事项进行掌上办理。

  (三)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大厅

  1.各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使用医保业务平台办理“全市通办”业务事项。

  2.即时办结类事项办理。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参保人员申请事项进行“面对面”现场办理,窗口一次受理审核,即到即办,即办即走。

  3.非即时办结类事项办理。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事项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按照流程进行复审,并在规定时限办结。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由受理地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和反馈。

  4.待遇支付类事项办理。涉及基金支付的事项,由受理地按要求进行结算并拨付资金,不再由参保地拨付。受理地要根据支付类别、参保区域等单独核算拨付金额,各类财务凭据单独存档保管。受理地拨付市内其他参保区域患者金额不计入受理地年度支出总额,年终清算时,按支付类别还原计入到原参保地支出总额。

  5.受理材料管理。所有受理材料由经办人员使用高拍扫描设备扫描至业务平台,纸质材料由受理地经办机构单独存档保管。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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