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聊城莘县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指南如下: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我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范围为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收入外来务工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实施保障。
住房困难家庭需要具备的条件和提交的材料:
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的条件和提交的材料
1.同时具备的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1人具有本县城镇常住户口且两年以上实际居住;单身(含离异)申请的,年龄需满3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3)申请家庭机动车辆购置价格、工商登记注册资金(资本)和各类非住宅类房屋总价值低于100000元;
(4)申请家庭在县城区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
(5)按照规定应当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2.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证明、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家庭成员工商注册信息和车辆信息情况证明;
(3)目前正在租房居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房房主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按照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