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聊城退役军人落户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相关证明材料
一、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落户:
1.安置部门落户介绍信、退役证件;
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二、军队转业干部落户:
1.安置部门落户介绍信、退役证件;
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三、现役干部转改文职落户:
1.安置部门落户介绍信(指标卡)、退役证件、居民身份证;
2.接收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四、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落户:
1.安置部门落户介绍信、离(退)休证件;
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
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五、退兵或开除军籍落户:
1.居民户口簿、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
2.部队批准机关文件。
办理程序
退役军人持退出现役证件、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集中移交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还须持《集中移交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凭《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家属、子女可一并办理落户。
本《通知》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