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户口迁移办理材料汇总如下:
户口迁移类(跨市、县迁移)所需材料:
(一)干部、工人调动户口迁移:
1、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结婚证(仅限于夫妻分居调动或家属子女随迁)
(二)离退休人员安置户口迁移
1、老干部、民政部门的安置介绍信
2、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或离(退)休证明
3、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三)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户口迁移
1、毕业分配后需落户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户迁移证
2、毕业后未分配单位需落户原籍的,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3、省外院校非山东省生源高校毕业生毕业分配后需落户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申请表
(四)大中专院校及技校学生转、退学户口迁移
1、办理转学户口迁移须提供: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户口迁移证、转入学校证明
2、办理退学户口迁移须提供:学校正式批准文件、户口迁移证
(五)选调生(包括公务员录用)户口迁移
1、组织部门调令或人事部门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居民户口簿
(六)军人转业和复员安置落户
1、《转业军官通知书》、《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等
2、 《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军人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安置地落常住户口的)
4、 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
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七)随军家属户口迁移
1、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核批准的《军队家属随军户口迁移审批表》
2、军官证(士官证)
3、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的干部任职命令
4、居民户口簿
5、结婚证
(八)购房、投资类迁移户口
1、居民户口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发票
(九) “三投靠” 人员落户
1、居民户口簿
2、夫妻投靠出具结婚证
3、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离退休干部安置除外)出具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
4、被投靠方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以上户口迁入、迁出地址均属于聊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实行网上办理,由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