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市技师学院“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如下:
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聊城市技师学院“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
引进人才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4年4月11日以前出生),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历、学位;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初级、中级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高校范围以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及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QS排名前200(名单以官网公布的为准)高校毕业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4月11日前取得。
应聘高级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为2022年4月1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内外高校毕业生;
(七)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报名开始日期为截止日期。
不能应聘的情形: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和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依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应聘条件。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