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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东昌府区企业单位社保缴纳须知(聊城市东昌府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4 21:29:51
The Beginning

  聊城东昌府区社保缴费公告如下:

  用人单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在东昌府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除缴纳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外,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2、根据《山东省人社厅 山东省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暂定2022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56号文件规定,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灵活就业人员

  在东昌府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及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费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行自主申报缴费。无法通过小程序自主申报的可到东昌府区社保医保联合征缴大厅申请办理并在税务部门完成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THE END

TAG:年度  基数  山东省  下限  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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