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水城优才政策内容如下:
一、实施大学生“百千万”引进计划
从2020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开展百名博士、千名硕士、万名本科大学生来我市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下好招引大学毕业生先手棋,每年年初集中发布招聘计划,充分利用寒假招聘“黄金季”,集中引进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市就业。
在北京、上海、广州等高校聚集城市设立人才工作站,开通“名校人才直通车”,畅通大学生来聊就业创业渠道。实施大学生“感知聊城·青春启航”行动,组织在校大学生来聊实习,参加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感知聊城、宣传聊城、就业聊城。
降低大学生就业、生活成本,实行生活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面试补贴等政策。
发放“水城人才交通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有效期三年。
二、实施专业领导人才“蓄水池”计划
设立专业领导人才“蓄水池”,从每年招引的博士、硕士和大学本科生中择优选调部分人员,作为专业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培养和管理,其中表现优秀的直接纳入市县两级后备干部库重点培养,统筹安排到急难险重岗位和基层挂职锻炼,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高端培训。
博士工作满1年可安排正科级领导职务,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可按规定择优选拔到副县处级领导岗位,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
对进入人才招录面试或考察环节,因岗位限制未被录取的,采取支持性便利措施吸引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
打通人才流动关节,畅通不同类别、不同层级单位之间人才流动渠道,落实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提拔调任相应公务员领导职务制度,构建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用当其时的人才工作机制。
推动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院校院所以及上下级之间专业干部交流,强化有发展潜力年轻干部的岗位历练、实践锻炼。
三、实施人才回引“归雁兴聊”计划
敞开大门,以乡情乡愁回引各类人才回聊就业创业。我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博士45岁以下、硕士40岁以下、本科生35岁以下,本人或配偶籍贯、出生地在聊城,或曾在聊城工作学习过,属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的,按照“同级对口”原则予以即时回引安排,其中硕士可放宽专业条件,博士不受专业限制。
对优秀领导干部或高层次管理、技术骨干,可按“一事一议”办理。开展“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行动,各类人才返乡创业的,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30万元。
四、实施高层次人才“举家引进”计划
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属于编制内财政供养人员且符合调动条件的,可按照“同级对口”原则安排,1个月内办理随调手续;
其余情况的,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其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按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为其发放生活补贴,最多发放3年。
其子女需在我市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的,及时办理转学入学。
五、打造“选择聊城·‘云聊’就成”品牌
创新人才引进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人才评价办法,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创新实行的“云招聘”方式,提升固化为常态长效机制,加快打造“选择聊城·‘云聊’就成”信息化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高效便捷优势,打破时间、地域限制,缩短信息传递链条,实现线上岗位发布、政策推介、简历投递、交流咨询。
引进“双一流”高校硕士、本科生,通过面谈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情况可实行网上面谈、面试,引进博士可直接网上面试、网上签约。
六、设立高层次人才编制“周转池”
全市范围调剂不少于800名事业编制,设立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专户,用于引进各类人才,滚动使用,动态管理。已满编超编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使用“周转池”编制办理入编。
“周转池”实行“切块管理”,纳入专业领导人才后备库培养的,由组织部门管理;综合类人才由人社部门管理;专业人才由相应职能部门管理。
对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要求落为事业编制的,建立人员管理台账单列管理,原编制内财政供养人员保留事业身份5年,其他保留事业身份3年。
七、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创新人才招聘引进方式,探索柔性引才,在发达地区设立“人才飞地”,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让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作用。优化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扩大事业单位引才用才自主权。依托市县两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推行“马上就办”“一次办好”“不用跑一次”工作机制,实时受理人才政策落实问题。
市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博士或“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可采取直接考察、面谈面试等方式,自主组织、事后备案。备案制人才与事业编人才享有同等待遇。建立随用随招的常态化补员机制,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可随时招、单独招,招聘结束办理备案,5个工作日内办结。
根据我市九大产业发展需求,梳理国内外相关顶尖专家、领军人才分布情况,绘制“人才地图”,精准开展人才引进和交流合作,推动人才项目、科研成果在聊转化落地。
八、建立人才住房“温馨安居”保障机制
用好现有政府产权住房,市县两级每年筹集不少于500套人才住房,供各类人才安家周转使用。
加快建设产权型、租赁型人才住房,保障人才住房需求。支持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人才安居房,鼓励支持企业依法依规自建租赁型人才安居住房,纳入全市人才住房统筹管理范围,享受相应政策。
实行人才购房补贴政策,首次在聊城购房的国家级高端人才享受购房补贴50万元,省级高端人才30万元。
在聊城企业就业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博士享受同等政策。
加快组建聊城人才发展集团,负责人才住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以及人才对接引进、人才项目运营、人才创业投资等业务。
九、建立高层次人才“金卡服务”机制
为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服务金卡”,配备服务专员,及时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凭“人才服务金卡”可以享受交通场站贵宾服务以及购房、子女入学、医疗保健、配偶就业、景点观光等各类政务和生活服务,其中,交通场站贵宾服务、景点观光,持卡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可同步享受。
为顶尖、高端、急需紧缺人才开通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就医诊疗绿色通道,统一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不设住院医疗等待期,住院与门诊医疗费用实现个人零负担。
优化人才岗位激励,通过直接颁发程序持有“山东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以及持有我市“人才服务金卡”的顶尖、高端和急需紧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受事业单位高级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直接聘用。
十、建立“水城英才”评选奖励机制
整合调整产业创新、教学科研、科技创业等类别的市级人才工程,每年按专业类别各评选5—10名有较大贡献的“水城优才”给予5万元奖励,优选10名有突出贡献的“水城英才”给予10万元奖励。强化人才工作绩效激励,加大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力度,对引才优才成效显著的通报表扬,促进各项引才优才政策落实落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