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认定就医信息如下:
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
1、慢性病申办材料:一张一寸照片和能够反映患者目前真实病情的住院病历或相关检查材料。
2、慢性病评审: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心脏动脉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心脏搭桥手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心脏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后、重性精神疾病、苯丙酮尿症、0-17周岁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和孤独症可以即时审批,其余疾病按月评审。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规定为准。
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1、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
(1)恶性肿瘤;
(2)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
(3)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
(4)帕金森综合症;
(5)心肌病(原发性);
(6)风湿性心脏病;
(7)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8)慢性重型肝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
(9)再生障碍性贫血;(10)系统性红斑狼疮;
(11)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
(12)糖尿病;
(13)高血压病;
(14)脑血管病(脑出血、脑梗塞、脑血管畸形、烟雾病);
(15)重症肌无力;
(16)冠心病及动脉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17)精神疾病;
(18)血友病;
(19)结核病(活动期)(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
(20)黄斑病变眼内注射治疗;
(21)多发性硬化;
(22)苯丙酮尿症;
(23)0-17周岁青少年儿童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和孤独症。
2、报销比例
门诊慢性病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65%,对部分特殊病种适当提高基金支付比例,血友病纳入统筹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5%,常规血液透析纳入统筹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腹膜透析、血液滤过费纳入统筹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普通门诊慢性病的最高支付限额每年度1万元(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不足一年的,按享受待遇的月数计算相应的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