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技术技能补贴申请信息如下:
回答: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每月月底会在聊城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技能提升补贴资金于次月月底拨付到位。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省内参加失业保险,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为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的证书。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程序: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申请条件进行核查比对,对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领人员,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其社会保障卡中。
具体程序为:
申请。符合申领条件企业职工可以通过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开发的“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功能模块,登记提报姓名。
公示。省本级、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通过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形成“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发放表”。
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发放表”于次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中。对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人员,应先行办理社会保障卡,再进行补贴申领。
申请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需在证书批准日期 12个月内提出申请。
2、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3、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4、申请时,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在正常缴费状态,且累计缴费时间不少于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