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
1、小微企业:补贴对象为首次领取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小微企业标准和条件执行)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个体工商户:补贴对象为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详细信息点击查看:
三、补贴标准
1、小微企业:补贴标准根据吸纳并缴纳社会保险、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报酬的未正规就业人员数量确定,其中,吸纳带动就业10人以下的,补贴2万元;吸纳就业10人(含10人,不含创业者)以上的,补贴5万元。
2、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1万元。
四、申请材料
1.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财务报表(体现申请日前1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
2.是否正常经营主要查看是否有正常收入与支出或能证明正常经营的其他材料)等。
3.创业者《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由人社部门核查。
五、申请流程
1.申请:准备申请材料。需要0个工作日。
2.受理:查看申请人所提供材料,判断是否齐全,并对是否符合补贴条件进行受理审核。需要0个工作日。
3.审核:通过比对市场监督管理、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信息系统核实补贴人员资格;进行现场核查,判断是否正常经营等。需要0个工作日。
4.公示:通过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对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需要5个工作日。
5.支付:将办理情况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内部签批流程,将资金拨付给申请人。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小微企业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六、受理时间
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七、受理地点
地址: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座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B45-B51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窗口: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序号:B45-B51号
八、特别说明
一次性创业补贴,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项,且只能享受一次;同一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只能享受一次。
九、咨询电话
市 直:8866037
东港区:3663100
岚山区:2612031
莒 县:6208599
五莲县:7986095
经开区:8352026
山海天:8316551
高新区: 2225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