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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租房不交租金会怎样? 江津南华公租房可以买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5 16:11:52
The Beginning

  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并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有下列其他情况也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严重者还将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并回收公共租赁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共租赁住房内居住的;

  (二)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将公共租赁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

  (四)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严重损毁的;

  (五)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价值超过规定数额或者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

温馨提示
THE END

TAG:住房  合同  个月  违约金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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