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办理异地转诊需要什么资料?
符合转诊条件到定点医疗机构转诊
★ 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社保卡(验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
★ 异地转诊审批表(医院开具)
★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或疾病诊断证明书等病历资料
★ 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
遵医嘱复诊
★ 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社保卡(验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
★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原件)
★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或疾病诊断证明书等最近一年内的病历资料(需有定期复诊或何时复诊等信息,验原件收复印件)
★ 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
异地转诊、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转院
★ 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社保卡(验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
★ 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原件)
★ 由转出医院提供的经该院同意其再转诊的证明资料并盖章或病历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 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
扩展阅读
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1.已办理有效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在已上线联网结算医院住院和门诊的,可凭身份证和社保卡进行入院登记,出院时或结算时凭本人医疗保障凭证直接联网结算。
2.已办理有效异地就医备案或有效转院手续的,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按市内同级医院待遇支付。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全年包干费额度,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20%,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统筹支付40%。
3.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符合转诊条件但未办理转诊手续的门诊特定病种发生的医保费用的70%按规定予以报销。自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除急诊、抢救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4.临时外出疑似急诊的,在入院后出院前持病情记录、急诊诊断证明等能确认入院情况的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或各镇街医保职能部门窗口登记审批,如确属于临时外出急诊的,则按市内同级医院待遇支付。
5.未能联网结算的异地住院或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一年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或各镇街医保职能部门窗口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