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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配偶-市外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被投靠一方属我市户口,其配偶可以申请户口迁入。
【办理对象】
具有非本市户籍的居民本人办理。
【办理要求】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提供假情况,假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网上审核通过后,须带齐资料原件到户籍地窗口核对后,才能正式办理迁移手续。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网上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需要展开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办事流程指引】
☑网上申请流程:
图源: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现场办理流程:
图源: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办理材料】
☑材料清单查询方式:
1.投靠人入户申请书;
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3.迁出地户口簿;
4.迁入地户口簿;
5.随迁未成年子女附出生医学证明,满十八周岁在普通中等院校就读的子女提供在校就学证明;
6.家庭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以上材料清单仅供参考,实际需求以办理窗口要求为准)
【办理地点】
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一门式服务大厅户政窗口
办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长平路8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侧大厅4、5、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4-8896481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3、9、14、24、28路公交车
由于办理地点信息较多,大家可以点击下方链接查看。☑汕头户政业务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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