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工伤医疗待遇(经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规定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
3.经同意转地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
4.辅助器具配置与维修费用。
参保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从业单位可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缴费所需资金由各相关参保单位负责。
从业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自愿选择为其所使用的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的,不作为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双方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