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1)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点击此处)提出申请,根据提示准备申请材料,自愿选择到窗口或邮寄申请材料。
2.受理。(1)审查人员对申请进行网上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申请驳回。(2)通过预受理的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纸质材料,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许可决定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做出书面审核结论。
4.审批办结。批准人员在所有审核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批决定及办结。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具体理由和权利救济途径。
5.送达。申请人可选择按约定的方式到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或授权委托邮寄代为领取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解除收养关系证明》;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茂名市民政局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