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受理条件
2017-2020年期间,用人单位吸收本省和对口帮扶地区(包括东西部扶贫和对口支援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且签订劳动合同时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半年以上的,给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
材料清单
1、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申请表
2、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3、劳动合同
4、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凭证
5、营业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证照)
网上办理流程
审核。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
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报财政部门。
发放补贴。财政部门确认后,按规定将资金拨入个人的银行账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