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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入户韶关准备材料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7 03:03:56
The Beginning

  ➤属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入户韶关,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初创企业证明材料;

  (3)依法纳税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证明材料;

  (4)有父母、配偶、子女随迁且亲属关系在户口簿中不能清晰反映的,另需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有效凭据或有权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材料。

THE END

TAG:户口簿  证明材料  企业  韶关  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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