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五日:
(一)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二)校车驾驶人;
(三)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中有一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全部采取现场教育形式开展满分教育,现场教育时间为七日:
(一)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
(二)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
(三)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中有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网上申请满分教育流程:
目前,在网上有两种方式申请满分教育学习,申请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登录广西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下面以 “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满分教育操作流程为例:
1、用户登录“交管12123”APP进入主页面→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页面,下拉至底部【学习教育业务】栏,选择【满分教育申请】;
2、进入【选择城市】页面,教育所在地:“柳州”(核发地、违法地)点击“下一步”→【业务须知】点击“阅读并同意”;
3、进入【教育方式】页面,选择网络教育天数和现场教育天数(根据驾驶证记分的不同情形,由系统自动计算现场教育天数)点击“下一步”→ 进入【选择场次】页面,选择教育日期,选择场次,点击“下一步”;
4、进入【确认申请】页面,点击提交申请→【申请成功】完成网上申请。
申请满分教育学习成功后,即可开始网络教育学习。选择课件学习,打开视频开始学习,前置摄像头对准本人。
温馨提示:
若退出后重新学习的,在【业务中心】页面下拉至底部【学习教育业务】栏,点击【满分教育网络学习】即可开始网络学习。
网络学习时间要不少于三小时而不是刚刚好三小时,所以一定多学一会时间,不要“卡着点儿”学,避免因为有不规范行为,而致使部分时间审核不通过,从而导致最后的累积时长不够。
四、参加满分教育学习的驾驶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满分教育成功后,参加满分教育有效期为3个月,可通过窗口提出1次延期申请,申请后延期3个月。有效期内未完成教育的,教育记录作废,需重新申请满分教育。
2、参加“网络教育”和“现场教育”不能为同一天进行。
3、参加网络教育,每天凌晨12点清零学习时间,未学习满3个小时的,已学习的时间将会清零。
4、参加网络学习过程中,摄像头必须拍到本人的脸部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出现替学、替考的将被拉入黑名单。
5、参加网络学习完成后,后台需要一段时间人工审核,请参加网络教育的驾驶人注意及时查看是否通过审核。
6、完成满分教育后,请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7、参加现场教育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预约教育地点参加现场教育,疫情防控期间需自备口罩。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存在替学等情形的,取消其本次教育资格,三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满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