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网上预约须知
1、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仅受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和补领离婚证的预约申请,其中结婚登记和补领结婚证提供线上预审服务。
2、预约当事人应选择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预约,且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
3、补领结婚证预约只向内地居民开放,且满足“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系统中有档可查”“档案信息与现身份信息一致”两个条件时才能预约。
4、网上预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进行申请,如不能按时到现场登记,请至少提前一天撤销预约。
5、预约结婚登记和补领结婚证需提供如下材料进行预审:
① 婚姻状况为未婚的,请提供本人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户口簿首页 、 户口簿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有单位盖章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卡片)
②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离婚证书”(“ 离婚证 ”或“ 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 ”或“ 人民法院判决书(一审需附生效证明) ”)
③ 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 配偶死亡证明 ”
④ 军人需提供本人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军人证件( 军官证 或 士兵证 )”及“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6、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系统显示预约查询号页面即为提交成功,再次预约需要取消当前预约。收到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短信即表示预约成功,也可通过网上预约查询。
8、预约成功后,当事人双方应当携带以上证件(原件)、相关材料、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亲自在预约时间内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9、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原因,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