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常州钟楼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补贴申报、审核程序
第十一条 享受扶持的企业应保证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和运作规范,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同时应在钟楼区持续经营3年以上,对无特殊原因经营期不满3年提前歇业关闭、注销税务登记移往区外的,要追回已享受的扶持资金。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三条至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奖补资金实行申报评审制,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申报受理,组织对申报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核,负责对奖补对象的资格认定、拟定奖补资金的分配方案,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 特别重大的产业项目,可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由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奖励。
第十四条 评审通过后,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财政局联合下达奖补资金,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到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若与市、区制定的其他扶持政策重叠,本着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补。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钟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期间如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本办法将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