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此外,民政部2021年5月19日宣布,国务院同意
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办理范围
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实施时间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结婚登记需要的条件:
①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②当事人双方自愿、无配偶;
③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④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⑤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⑥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其中一方所在行政区县的婚登处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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