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1份纸质材料;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1份纸质材料;
3、产权人死亡的,提供户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1份纸质材料
4、产权人变更的,提供户主和产权人协商一致书面意见;1份纸质材料
二、办理流程:查看办理流程图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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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决定 | 0工作日 | 作出批准决定 |
2 | 审核 | 1工作日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对初审情况进行审核 |
3 | 受理 | 0工作日 |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资料,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3、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
三、办理时限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