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房屋要求:
人才申请兑现“购房券”的房屋应位于中心城区(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为来宿迁工作后且在“购房券”有效期内购买,购房时间不得早于在宿迁缴纳社保起始时间(创业人才购房时间不得早于企业创办时间),所购房屋应为普通住宅,不含商铺、公寓、商住等其他性质房屋,首次兑现后的房屋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知识拓展:
1、2021年1月1日之前来宿就业创业已获得“购房券”的人社如何申兑?
2021年1月1日之前到宿迁中心城区就业创业,并已获得“购房券”的人才申兑采取线下方式申报,按照每年通知要求,由人才到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资金兑付。
2、2021年1月1日以后,宿迁人才服务“云平品”系统上线前,来宿就业或创业的人才申报截止时间如何计算?
按照政策要求,人才应自在宿迁市中心城区缴纳社保之日起一年内进行在线申报,由于系统上线较晚,2021年来宿人才申报人才“购房券”的时间,统一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