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时限:
自公民提交《临时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后2日内办结。
法律依据: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之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表明在申请领取换名户名、姓名、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临时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予以办理。
有效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