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龙湾区(高新区)第七轮“两类人才”申报指南
一、评选范围
全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均可参加评选,不受学历、职称、身份、行业和职业的限制。区“两类”人才以对龙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及现实政治表现为主要依据,选拔重点是直接从事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经济管理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选名额和条件
区第七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名额为15-20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评选名额为15-20名。参评对象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科学道德,学风端正。
(一)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参评对象,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在龙湾区全职工作2年以上(涉及“卡脖子”等领域、区重大战新产业招商项目的优秀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区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前3位完成人);
2、近5年内在完成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中起到关键技术指导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3、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综述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市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
4、在教育卫生、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运动、企业管理、农业生产等工作中,获得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艺创作、体育竞技等成果奖励,或在实际工作中成效显著,被公认的我区某行业代表人物或学科带头人;
5、在生产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同行和群众公认的行业尖子,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者;
6、专业技能水平高,在职业技能操作中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做出特殊贡献,在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技能人才。
(二)区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参评对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龙湾区全职工作2年以上(涉及“卡脖子”等领域、区重大战新产业招商项目的优秀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区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前3位完成人);
2、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在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奖或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3、在我区某一行业、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或生产一线专业技能过硬,成绩出色,得到专家、同行和群众公认的行业尖子。
已获得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级及以上人才荣誉称号的,一般不再参加新一轮区“两类”人才评选;已获得区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称号的,可参加新一轮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不再参加新一轮区优秀青年专业人才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采取由单位、企业、学术团体、行业管理部门推荐,他人推荐,本人自荐等方式进行推荐。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不得兼报。
(二)资格审查。申报对象需根据选拔条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推荐的,需由推荐单位提出书面推荐意见,报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查;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对象,直接报区委组织部(人才办)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评审。
(三)评审。采取专业评审和综合联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聘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专业评审,提出初步人选;成立联评委员会,进行联合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四)公示。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通过政府官网等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授奖。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名单,统一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申报人和推荐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参评对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填写《龙湾区(高新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3份,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龙湾人才”下载,推荐意见由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填写并盖章(个人自荐的对象,在该项填“无”),《申报推荐表》使用白色A4纸,按下载的格式正反双面打印,直接装订。
(二)填写《龙湾区(高新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申报汇总表 》(见附件2)一份。
(三)附件材料。一份,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参照推荐表封面样式制作封面,内容分为目录和正文两部分,内页使用白色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身份证明复印件;(2)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工作任职和学术(兼职)任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代表性的论文、著作(包括教材)、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专利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均要提供电子稿,一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姓名+推荐方式”。
内容包括一个word文件(文件名:姓名+推荐表),一个excel表格(文件名:姓名+汇总表),一个PDF文件(文件名:姓名+附件材料)。(电子稿统一发送邮箱:longwanrc@163.com)。
报送的所有材料不再退还,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联系电话:0577-86966625
地 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1512室,邮编:32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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