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受理机构
嘉兴市各区派出所
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季:8:30-17:00;
冬季:8:30-16:30;
➤双休、节假日
夏季:8:30-11:30,14:00-17:00;
冬季:8:30-11:30 , 13:30-16: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节假日预约优先。
三、受理条件
本省籍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到省内任一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四、禁止性要求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五、申报材料
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当场);
➤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审核(当场)后,报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省厅制证中心统一制证。
➤制证完成后,窗口领取或快递到付,送达(邮寄送达10个工作日、窗口领取30个工作日,偏远地区延长10个工作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