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3日印发《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
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
1. 实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20%、二套30%的最低首付比例政策,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
2.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80万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3. 购买绿色节能自住住房(二星级以上)贷款额度上浮10%。
4. 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到不低于30%。
5. 延长存量房贷款房龄控制线至30年。
6. 租房者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海港区及秦皇岛开发区西区调高为12000元/年、其他县区为9000元/年。
7. 秦皇岛市缴存人全款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只限一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