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廊坊市区公租房保障申请程序是:
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家庭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乡、镇政府)领取申请表并填写完整。居委会(乡、镇政府)对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家庭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审查,并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非企业的到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领取申请表并由申请人填写完整。用人单位对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基本情况和提供材料真实性进行担保
相关事宜:
一、申请时间
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二、保障方式
本次申请保障方式以实物保障为主,补贴保障为辅,即优先选择实物保障,对实物配租摇号未中号家庭,符合补贴保障条件的轮候期间发放租赁补贴,直至下次实物配租成功。对放弃实物配租房源的家庭取消其保障资格,两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三、房源情况
本次申请实物配租房源暂不确定,按程序申请审核合格后,待房源具备入住条件进行统一摇号。
四、保障对象
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市区常住城镇户籍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五、申请条件
(一)市区常住城镇户籍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并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即45712元)以下,且家庭财产在45万元以下;
3、申请家庭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单身家庭在30平方米以下),在中心城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
4、申请家庭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者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等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5、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需在中心城区租赁住房居住。
(二)新就业职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未婚;
2、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并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
3、申请时在本地工作未满5年且毕业未满5年;
4、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备案;
5、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或个人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6、个人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即45712元)以下;
7、用人单位出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未婚;
2、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并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
3、申请时在本地工作未满5年且毕业未满5年;
4、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备案;
5、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或个人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6、个人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即45712元)以下;
7、用人单位出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