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2022缴费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工作的公告
全县各参保单位、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按照《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5〕68号)及《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开展2022缴费年度城镇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社保〔2022〕1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开展全县2022缴费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参加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报渠道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方便参保企业,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同时结合当前疫情,为减少人员聚集,县人社局大力推进基数申报“一网通办”和“不见面”服务。今年我县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工作将继续采取“事先承诺,事后审核”的方式,以网上申报为主、线下申报为辅的形式进行。
(一)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
1.网上申报渠道。参保单位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 “单位办事通道”中“单位业务”下 的“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功能,进行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数据在线录入、批量下载和导入、修改,确认无误后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提交,完成申报工作。
2.经办大厅渠道。参保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导出本单位工资收入申报数据文件进行填报,填报完毕后通过原途径进行申报数据文件导入。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
1.网上申报渠道。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个人办事通道”、河南社保APP中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事项,填报月平均工资收入或选择档次。河南社保APP目前支持安卓操作系统。二维码见下图。
2.经办大厅渠道。对于网上申报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到就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进行工资收入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按时申报。各参保单位应于2022年5月16日至6月20日完成年度工资收入申报工作,逾期不报的参保单位,2022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将按照单位上年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需变动缴费标准的灵活就业人员请于6月20日前完成申报,对于未申报月平均工资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核定。
(二)如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关系到每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参保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如期申报。对有意少报、漏报、瞒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的单位,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咨询电话:0377-67290362
0377-67290363
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