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赴台原因,大可分为3类:旅游类、因私类、应邀类
详细办理流程可点击进入专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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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的区别依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所提供的证明各不相同,详细说明如下:
一、明港台湾通行证办理必须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并提交复印件。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还须交验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国家工作人员还应由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是否同意赴台的意见。
二、明港依照申请原因所需提交证明:
1、旅游赴台需要证明:
赴台旅游的,提交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收费票据。赴台旅游团领队申请团旅签注,提交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以及赴台旅游领队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因私赴台需要证明:
一、赴台探亲材料:被探望人员为经台办批准赴台的,申请人还应提交被探望人员赴台签注复印件或被探望人员“赴台批件”、“立项批复”复印件。
二、赴台学习材料:全日制大学生提交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台办部门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原件、复印件。
3、应邀赴台需要证明:
一、 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或省级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级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二、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