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宜昌既有住宅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
取得联合审查意见书后,实施主体可按顺序申请提取使用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业主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所需材料:
(一)身份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
2.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
(二)结婚证原件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三)加装电梯证明材料:
1.所在地县市区住建部门出具的联合审查意见书;
2.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3.缴存人所在单元签订的加装电梯协议书复印件;
4.加装电梯费用的集资收据及支付凭证(支付凭证人为所有权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