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
根据襄阳市劳动管理局《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无申享”服务改革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简化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手续,现就有关事项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市户籍实现灵活就业,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是指:
(一)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失地农民;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五)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六)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七)残疾人;
(八)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九)脱贫劳动力。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申报材料
1、首次申报人员
(1)申报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申报人社保卡复印件;
(3)申报人2022年度在襄阳市内和武汉市内缴费的不再提供原始发票,其余城市参保缴费的都需提供原始发票;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人社服务中心或者社区
2、二次或三次申报人员(无申享)
2022年度二次或三次在襄阳市内缴纳灵活就业社保的个人将免除申报(若银行卡与上年度不一致需提供复印件),其他申报材料不再提供。所有申报人员的社保缴费记录将统一由我局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比对。
襄阳市外和武汉市外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人员需提供:
(1)申报人社保卡复印件;
(2)申报人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原件。
三、补贴享受年龄和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即在首次申报之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符合条件的最长不超过60个月)外,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首次申报年月开始连续计算。
四、申报时间
补贴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10月20日,受理社保缴费所属日期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的,逾期不再受理。
枣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