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在郴州饲养犬只接种疫苗有时限要求吗?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在下列时限内,携犬到农业农村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一)幼犬自出生满三个月之日起十五日内;
(二)其他犬只,自养犬人取得犬只之日起十五日内;
(三)已经免疫的犬只在免疫间隔期满前。
在郴州养犬需要登记吗?
(一)养犬应当实名登记,养犬人自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后十五日内,携犬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办理实名登记,申领智能犬牌和生物识别标识。智能犬牌和生物识别标识的费用由养犬人承担。
(二)公安机关、农业农村部门应当采取便民措施,逐步实现犬只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养犬实名登记、申领智能犬牌和生物识别标识在同一场所办理。
(三)未经实名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龄超过四个月的犬只。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饲养的非禁养犬只,养犬人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理实名登记。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