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个人如何查询打印自己的参保缴费情况?
A:可通过“江西人社”app或支付宝“赣服通”查询,也可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个人权益记录单里查询打印。
Q:企业如何打印职工参保证明?
A:单位经办人可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人社专区→社保单位办事(企业网厅)→查询打印→在职人员花名册→参保证明打印里选择对应职工查询打印其参保证明。
Q:企业发现上个月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没缴,产生了欠费,要如何处理?
A:企业经办人可到参保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申请补缴上个月的社保费。
Q:个人2022年以前的社保中断了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补缴吗?要不要滞纳金?
A: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江西省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缴费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5号)文件精神,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存在中断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从2021年8月5日起,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跨年度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Q:2022年2月从前公司离职,5月入职新公司参保,能否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缴纳中断月份3-4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A:这种情况下,个人可以缴纳本年度中断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一是网上办理。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税务服务缴费,前提是新企业要将其先从在职人员中减少,待该员工缴完费后重新做在职人员增加,建议这一系列操作在同一个月内完成。二是现场办理。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办理。
Q、企业要给员工进行补缴,如何办理?
A、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业务流程的通知》(赣社保中心字〔2022〕3号)规定,单位补缴程序如下:
一、单位做人员增加且需往前补缴2个月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直接在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人社专区→社保单位办事(企业网厅)→在职人员增加里进行申报,且要勾选补缴,填写参保开始时间。
二、关于通过法律文书申请补缴的流程。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相应文书的,凭相应文书可直接向社保中心经办大厅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
三、关于无法律文书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的流程。用人单位和职工无法提供第二条所述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相应文书的,可以向社保中心提供能证明补缴期间劳动关系和工资水平的佐证材料,并根据不同情形按以下方式申请办理:
(一)对于一次性补缴不超过6个月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向社保中心经办大厅提出申请,填写《补缴申请审核表(6个月内)》(附表1)。
(二)对于一次性补缴超过6个月(含6个月)但不超过3年的,通过稽核简易程序办理。用人单位和职工向社保中心稽核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补缴社会保险费稽核简易程序申请审核表》(附表2)。
(三)对于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含3年)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向社保中心稽核部门提出申请,凭社保中心稽核部门出具的《稽核整改意见书》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
(四)因提供的佐证材料不充分、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有争议等情形导致社保中心不能准确认定劳动关系的,社保中心不予受理补缴业务,并一次性告知原因,要求当事人补充佐证材料或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四、关于超龄补缴问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违规参保或补缴。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未办理退休的人员(含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规定凭相关法律文书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