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办理需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对来赣前已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进行确认(须来赣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到赣州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提交材料:1.《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2.学历认证或佐证材料;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4.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资格审批机关公布结果的相关文件原件;6.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一份
所需材料:
1.《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一式三份)。
2.学历认证或佐证材料:
(1)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无法通过学信网查询的学历须提供毕业证以及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资格审批机关公布结果的相关文件原件。
6.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一份,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的人员还须提交省、设区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的调令和行政介绍信(省、设区市级军转办开具的安置通知)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1.来赣后在非公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省外来赣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时,须由其档案挂靠管理或负责其人事代理的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盖章。
2. 根据职称评审(考核认定)权限规定,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由省职称办办理,省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由市职称办办理,省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由各县(市、区)职称办办理(市直属单位由市职称办办理)。
联系电话:8179808
地址:章贡区兴国路55号赣州人力中心资源市场7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