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图源:九江市民政局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