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保计划是人群全覆盖的基础。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有利于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建议》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褚福灵介绍,现在,我国已经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的社保制度。只有实现人群全覆盖的目标,才能确保全体公民都能参保并享受应有待遇。全民参保计划是实现人群全覆盖的重要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是一个改革目标,党中央的多个文件和《社会保险法》都对此有所规定。褚福灵说,职工基础养老金指基本养老保险金中的统筹部分。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就是这一部分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现收现付、统筹互济,使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在全国范围无缝衔接。
褚福灵介绍,现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地区统筹,管理碎片化,全国统筹可实现基金的规模效应,提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无论城镇职工在哪里工作,都能便捷地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有利于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为了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首先,实现制度统一,统一各统筹地区的缴费、待遇发放等业务流程。其次,实现管理统一,统一规范机构设置等。再其次,实现技术统一,尤其是信息系统标准统一,实现兼容。”褚福灵对记者说。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可偿还基金历史债务。用几十年将退休年龄调至合理区间
《建议》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褚福灵说,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意义重大。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中人”,即在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制度实施后退休的一部分人。他们之前并未缴纳养老保险费,而这些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这就存在转制成本和隐形债务。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利于社保制度的内在平衡,有效偿还历史债务。
为何要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褚福灵解释道,延迟退休年龄,和人口预期寿命有关。建国初期,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为40岁左右,上世纪70年代为60岁左右,现在为74岁左右。而退休年龄,建国初期就是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一直沿用至今。
“随着人均寿命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年限的比例存在失衡。比如,以前可能是缴费两年,领取待遇1年;现在可能是缴费1年,领取待遇1年。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受到了挑战。”褚福灵说。
借鉴国外经验,德国、美国等国家调整退休年龄,都是逐步调整,经过了很长时间。我国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可能历时几十年把退休年龄延长到一个合理区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缓解患者压力,商业保险公司所得应限定在成本补偿
《建议》提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应该如何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
褚福灵表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给参保群众带来很多实惠。从全国一年多的试点实践来看,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报销水平,缓解了参保大病患者的经济压力。
但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直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商业保险公司作为营利组织,其经营服务所得不仅需要补偿成本,还需要获取利润。这种利润诉求与医保基金的性质不符。
“我认为,将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一定全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而是可以在商业保险公司或社保经办部门中选择。商业保险公司的所得应限定在成本补偿,而不应有利润补偿。”褚福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