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淮南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门诊慢性病鉴定流程如下:
(一)、受理
1、时间
(1)、初次申报或者增加病种的,每月上旬递交材料;变更病种、定点医院的,每年办理一次,12月份统一办理。
(2)、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的门诊专科治疗(包括放疗、化疗)三种大病涉及变更病种、定点医院的,每月办理。
2、地点:各县区医保局专设窗口。
3、材料
(1)、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与申请病种相关的近期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材料(鉴定后归还)
(5)、增加病种的,需提供原门诊诊疗证复印件
(6)、两寸照片一张
(二)、鉴定
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各县区医保局汇总受理材料上报市局待遇保障科,每月25日前由市局组织医保专家进行鉴定,待遇保障科整理汇总鉴定结果,经鉴定符合条件,填写门诊诊疗证。
(三)、发证
次月10日前各县区医保局到市局待遇保障科领取门诊诊疗证,于次月月初发放,确保患者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四)、信息维护
1、市医保中心将鉴定符合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医保结算系统,确保患者就医信息畅通。
2、患者就医时发现信息错误或证件遗失,由市医保中心负责核实,予以更正或补办,并报市局备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