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迁出、迁入登记
受理部门:公安机关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购房取得房屋所有权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所需材料:
1、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3、申请人有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4、属于产权共有的,产权共有人应共同到场确认户主。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备注:
1、购买二手房时,新房主须在原房主全户迁出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购房迁移户口手续。
2、未成年人购房入户,因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需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提出落户申请,未成年人随迁。
3、属于产权共有的,且产权共有人是非直系亲属,产权共有人应共同到现场确认户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