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补办条件
公民未满十六周岁的,需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自行前往当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办
(二)办理范围
1、安徽省籍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的,可以在省内任何一个派出所(户政大厅)办理。
2、非安徽省籍居民属开通异地办证互办业务的,在身分证丢失、损坏时,可以在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办理。
(三)所需材料
1、安徽省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办证需携带居民户口簿。
2、非安徽省籍居民需携带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四)工本费收取标准
证件丢失补领、证件损坏换领工本费为:40元。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内,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六)法定期限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风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给予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七)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
池州市公安局各派出所
(九)联系电话
2818093
注意事项
1、群众前往派出所(户政大厅)办证时,需穿深色有领的上衣,不能佩戴首饰、化浓妆、染发、穿制式服装等。
2、戴眼睛的群众可以佩戴在信息采集点处提供的无镜片镜框、以便于采集合格的人像信息。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