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一)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享受的对象
1.失业补助金的享受对象
(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2月有参保缴费,2022年1月份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3)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2.临时生活补助的享受对象
(1)2021年12月有参保缴费,2022年1月份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2)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3.未按规定履行参保缴费义务的不享受上述待遇,须查询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自2022年1月起至申请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金期间存在欠费情形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4.上年已享受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期满的,今年不再享受。
5.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期间,符合上述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的,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发。
6.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业务受理期限截止2022年12月31日。
(二)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享受的标准
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6个月(合)以上的发放标准原则上可按统筹地区当月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80%;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发放标准原则上可按统筹地区当月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40%。
临时生活补助,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累计参保缴费6至11个月的发放标准可按3个月掌握;累计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发放标准可按2个月掌握。
(三)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享受的申请渠道及银行卡
1. 申请渠道
(1)线下申请
符合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农商行社会保障卡(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储蓄卡)到失业前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申请。
(2)线上申请
①APP:闽政通、掌上12333。
②网站: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
2.提供的银行卡
由于我市实行社银直联发放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失业人员申请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提供农商银行储蓄卡或邮政储蓄银行储蓄卡或农业银行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