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泉州高层次人才人才公寓申请政策
(一)人才公寓是指政府以低于市场租金或免租金的方式,提供给高层次人才居住过渡的周转房。
(二)人才公寓原则上应满足拎包入住。配置的生活必需品包括床、沙发、厨房电器等,应依法进行公开采购。
(三)人才公寓管理单位根据人社部门提供的符合条件高层次人才名单,提供相应房源供高层次人才挑选,并签订租赁合同。
(四)高层次人才签订租赁合同后,人才公寓管理单位应将合同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五)第一、二层次人才在服务期限内承租人才公寓免付租金;第三层次人才在服务期限内按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50%给付租金;第四、五层次人才在服务期限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给付租金。
(六)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每年按相应标准免去的租金从人才安居保障专项资金中列支。
(七)第一层次人才从申请人才公寓通过的次月开始,符合承租申请条件累计居住满10年的,可无偿获赠所租住的人才公寓产权;赠与合同应当约定该公寓若上市交易转让,政府有权按市场评估价优先回购。
(八)人才公寓管理单位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人才房进行管理。租金收入设立专户,专项用于人才公寓的日常管理和设备维修维护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