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梅镇中心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征收启动的通告(南政〔202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加快推进洪梅镇中心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建设,拟对洪梅镇中心片区土地、房屋及其地上附着物依法实施征收,并先行开展现状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项目征收范围
东临梅新居委会林地,西至三梅村村居,南临中国邮政洪梅支局,北至梅溪。
二、 征收目的
洪梅镇中心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建设需要。
三、 土地房屋现状调查
自通告之日起,由洪梅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收现场,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其中涉及土地上房屋的,还将对房屋权属、面积、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积极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一)抢栽、抢种青苗等地上附着物;
(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房屋的装饰装修;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本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指定洪梅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