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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军官(士官)家属随军户口迁移办理
办事指南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可向驻军部队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移,符合户口管理规定且证明材料齐全真实的,省内户口迁移当场办理;省外户口迁移当场核准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申请材料
1、师(旅)级以上部队政治部门批准文书和审批表
2、军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3、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拟落户地证件材料(包括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簿、亲属关系材料)
收费标准
免费
TAG:户口簿 户口迁移 居民身份证 材料 家属